2017参军报名的流程

 

01

男青年报名参军的详细流程

(1)网上登记

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 、《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 、《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02

女青年报名参军的详细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03

直招士官招收流程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流程

(1)直招士官招收流程

按照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档案、自行报到的程序办理。招收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其中,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

直招士官的招收实行网上报名,应招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直招士官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体格检查由应征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考核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学历专业审定合格的,由兵役机关、招收对象、招收部队、毕业院校共同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流程

按照宣传发动,填报志愿、体格检查(含面试)、政治考核、录取的程序办理。招生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若干个平行志愿。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确定;面试由接兵部队派人会同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由省级征兵办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省招生办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



04

应征入伍高校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程序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

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检查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身份证代为办理。

第二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

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在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完毕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第三步:学校注册保留学籍

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县级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四步:复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05

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

偿、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IMG_269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

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第二步:学校审核申请信息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征兵办盖章确认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校落实补偿代偿

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第五步:减免复学(入学)学费

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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