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前。
二、征集年龄。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三、报名方法。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并打印《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院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联系人:郑社彬,电话:18050934999。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并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五、基本流程。1.网上报名阶段。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2.初检初审阶段。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应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一般在7月15日前完成。3实地应征阶段。在学校所在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4.批准入伍阶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优待政策。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方《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大学生优待工作的通知》中主要优待措施:
(1)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武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士兵,退役大学毕业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外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2年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算工龄。
(2)被普通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于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退役后完成了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3)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提供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提供贷款。
(4)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⑤大学生反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
南安市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为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今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预测约为每年1万元(具体以民政、 财政结算为准)。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和新录取大学生2000元。
相关优惠政策。除享受《福建省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南安市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详见学院武装保卫部网页)等相关优惠政策外,2014级在校大学生还可享受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相关入伍优惠政策;
具体:2014级在校生入伍后可通过自学完成大四课程的学习,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入伍学生向所在部队请假返回学校参加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合格且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的学生(毕业论文免答辩),待完全缴清大学四年学费后,可于2018年6月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详细可咨询学院武装部郑老师,联系电话:18050934999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7年5月5日